《决定》资本市场相关内容摘录

只做摘录,不作分析,保持客观。

1、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2、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

3、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4、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5、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

6、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

7、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8、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9、发展普惠金融。

10、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

11、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

12、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

13、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

14、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15、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

16、扩展投资和租赁服务等途径。

17、优化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制,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18、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19、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

20、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21、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22、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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