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为了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第二号——基金中的基金(FOF)公开征求意见稿。
邓舸称,基金中的基金是指以基金为主要投资标的的证券投资基金。近年来,基金中基金发展较快,是一个比较成熟的产品,有利于拓宽基金投资范围,进一步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征求意见稿对包括十二条内容,包括基金中基金定义、分散投资、基金大会、基金投资等。
据记者了解,2014年公募基金运作办法就确定了公募FOF的合法地位。新《基金法》明确规定,基金公司可以发行FOF。2014年的《运作办法》中出台了详细的规则:除了规定了FOF投资于其他基金份额的比例下限为80%以外,还规定基金中基金持有其他单只基金,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不得投资于其他基金中基金。
据测算,海外成熟的市场一般FOF品类占基金品类的10%左右。截至今年5月底,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为8.09万亿元,以此推算,至少有0.8万亿元市场空间。
不过,相较于私募FOF发展得如火如荼,公募FOF的进展显得有些迟缓,不少公募人士表示正在等待详细指引出台。
在业内人士看来,尽管国内FOF基金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但仍面临不少挑战。一方面,是利益输送嫌疑。比如,如果公募FOF投资自家发行的基金,这也是给公司其他产品抬轿的一种方式,如何规避利益输送嫌疑?而如果大比例配置其他家基金公司旗下的产品,那是不是说明其他公司的产品更优?“为他人做嫁衣”自家股东方也不见得同意。
另一方面,FOF产品本身存在双重收费问题,公募系FOF一般会将费率设计比较低,这样给予渠道的激励也相应会少一些,渠道也动力不足。
此外,人才短缺也是公募FOF发展的一大阻碍。济安金信副总经理、基金评价中心主任王群航此前指出,公募需要外部成熟的基金研究团队作为FOF的投资顾问。“未来,如果要保证FOF能够有效地投资运作,相当规格团队必须先期建立起来。但这对于基金公司来说无疑将是一项很大的、新增加的成本开支”。王群航称。
据悉,目前有意布局的多数基金公司前期已做足准备工作,正在等待具体细则落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