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通将启动:“北向通”先行 没有投资额度限制

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16日发布联合公告,决定同意内地基础设施机构和香港基础设施机构开展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以下简称“债券通”),正式启动时间将另行公告。

“债券通”是指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机构连接,买卖两个市场交易流通债券的机制安排。初期先开通“北向通”,即香港及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境外投资者(以下简称境外投资者)经由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在交易、托管、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投资于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未来将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即境内投资者经由两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安排,投资于香港债券市场。

联合公告表示,“债券通”是中央政府支持香港发展、推动内地和香港合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巩固与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有利于稳步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有利于境外投资者拥有更多的投资渠道,有利于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联合公告明确,“债券通”遵循两地债券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北向通”遵守现行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政策框架,同时尊重国际惯例做法。“北向通”投资者和交易工具范围均与人民银行相关公告规定的范围保持一致,通过两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合作互联,境外投资者可以更加便捷地投资内地债券市场、配置人民币资产和进行相关风险管理。“北向通”没有投资额度限制。

联合公告强调,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应当按照稳妥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推进“债券通”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完成相关规则和系统建设、回应市场参与者实际需求、获得相关监管许可及其他所有必需的工作准备就绪后,正式启动“债券通”。

关于为何先开展“北向通”交易,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是为了满足现阶段国际投资者投资内地债券市场的需求。近年来,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债券市场发展成效显著,人民币债券资产的吸引力不断上升。彭博、花旗等国际债券指数提供商先后宣布将把中国债券市场纳入其旗下债券指数,表明国际投资者配置人民币资产、投资内地债券市场的需求不断增强。

另一方面先开展“北向通”也符合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债券通”是内地与香港两个债券市场两种交易结算制度的对接,涉及到两地交易、结算等多家金融基础设施平台,在技术和实施要求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和挑战。本着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扎实做好“北向通”,可以为未来“双向通”积累经验。

内地基础设施机构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基础设施机构包括: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香港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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