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次金融工作会议要点

        第一次(1997年11月):

1、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以处理从四大国有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

2、银行改革:中央财政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四大国有银行资本金;将银行不良资产剥离给新成立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取消贷款规模控制,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重要改革措施。

3、金融监管:对金融业实行分业监管,成立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央行专司对银行业、信托业的监管;另外对央行自身机构进行改革,原有的省份行被撤销,改成9个大区行,货币政策独立性得以加强。

第二次(2002年2月):

1、加强金融监管与国有银行改革的思路进一步得到深化,最终组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主导中国银行业的重组上市。

2、银行改革:快速推进新一轮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在股份制改革与海外上市项目的实施得到一系列关键政策支持。

3、金融监管:撤消中央金融工委,成立银监会,并成立国有银行改革领导小组,酝酿、统筹、部署国有银行改革方案,会议还做出了改革农信社的决定,为此后农信社改革的全面铺开确立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指导方针。

第三次(2007年1月):

1、加深已股改银行的改革,农业银行挂牌上市,至此国有四大行全部完成股份制改革。

2、国开行全面推行商业化。汇金公司注资国开行,国开行推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商业化运作,主要从事中长期业务,不得从事零售业务。

3、设立中国版“主权财富基金”——中投公司,以承担外汇储备的投资管理工作。

4、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5、创业板正式开启。

第四次(2012年1月):

1、稳步推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和利率市场化改革,扩大金融对外开放。

2、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避免财政金融风险相互传递。

3、加大对薄弱领域的金融支持,切实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4、加强金融基础建设,改善金融发展环境。

5、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自我循环和膨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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