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曾经购买过分级基金,且账户里还存有分级基金份额,那么从2017年5月1日起,你只能继续持有或者卖出当前持有的分级基金份额。还想继续购买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该怎么办呢?
到营业部现场开通分级基金权限!
一、投资者开通分级基金权限要求:
一)个人投资者及一般机构投资者
1、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前款所称“证券类资产”,包括以该投资者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参与分级基金交易的情形。
二)专业机构投资者
无须进行分级基金相关权限申请,会员可以为其直接开通。
专业机构投资者:
1、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专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2、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及保险理财产品,以及由第一项所列专业机构担任管理人的其他基金或者委托投资资产。
3、监管机构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这一切都是为什么呢?
那么,我们一起将时间回顾一下,一切都源至于深交所、上交所于11月25日正式发布的《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在总结分级基金管理运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了分级基金份额折算、投资者教育与风险警示等工作,是贯彻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更加重视和防范市场各类风险、切实推进基金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指引》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满足30万元证券类资产门槛条件、通过综合评估并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的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可申请开通分级基金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的权限。
二是风险警示措施方面,发生下折算的B类份额在折算基准日基金简称前冠以“*”标识;对可能或已经发生下折算且B类份额溢价较高的分级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发布风险提示公告,会员应按照交易所要求及时向投资者提示风险。
三是投资者教育方面,基金管理人和会员应充分揭示分级基金的投资风险,加强投资者教育,妥善处理相关矛盾纠纷。四是投资者责任和义务方面,投资者应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配合会员提供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此外,《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分级基金折算业务流程,便于投资者准确了解分级基金的折算机制。
深交所对《指引》做了调整和完善,主要包括:
一是增加了第六条,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或应基金管理人的申请,暂停接受分级基金的申购及分拆合并申报,或者实施停复牌。
二是删除了B类份额于下折算基准日下午停牌一小时的规定。
三是明确投资者应在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风险揭示书》。四是完善了部分条款的内容表述。另有一些涉及《指引》具体实施方面的意见建议,在《指引》发布通知中予以明确。
深交所强调,为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指引》在实施安排上为证券公司业务技术准备工作和投资者开通权限预留了5个月左右的过渡期。即,证券公司应于2017年2月25日前完成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之后,可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未开通权限的投资者,自2017年5月1日起将不能进行分级基金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操作,但仍可自主选择继续持有或者卖出之前持有的分级基金份额。
介绍一下分级基金A、B份额的运作原理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基金分拆成A、B份额,A把钱借给B,B获得杠杆之后要固定给A份额利息,而B份额则获得整个基金的收益或者承受损失。
可以这么说,分级基金是当下基金市场中最复杂的品种,不仅涉及三个份额,还有定期折算、上折、下折等不定期折算机制。更为复杂的是,由于分级基金的A、B份额可以单独上市交易,这也产生了净值与交易价格之前折价、溢价,并产生了多种套利模型。
而至于当前为什么监管层会出台《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其实最核心的因素还是要追溯到去年“股灾”时期,分级基金下折潮引发的“血案”,去年由于主要股指暴跌,导致跟踪指数的分级基金集体遭遇暴搓,部分溢价率较高的分级B持有者,在面临下折时其持有的资产市值水平可能直接缩水一半。
变化一:设立投资者30万元证券类资产门槛
个人投资者(散户)的门槛如下:
一)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其名下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二)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参与分级基金交易的情形。
前款所称证券类资产,包括以该投资者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疑问:现在持有分级基金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怎么办?
答:个人投资者仍可自主选择继续持有或者卖出当前持有的分级基金份额,但要买的话必须想方设法符合以上条件。30万以下的投资者只能卖不能买。
变化二:开通权限必须到营业部签署《风险揭示书》
除了30万门槛之外,个人投资者应在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风险揭示书》。
买分级基金之前,要先去券商营业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白纸黑字,从法律层面对“买者自负”的原则进行落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告诉你分级基金风险点在哪里,以后小伙伴们亏钱了不要再到交易所门前拉横幅。
变化三: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分级实施停复牌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或应基金管理人的的申请,暂停分级基金的申购及分拆合并申报,或者实施停复牌。
业内人士解读: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巨量套利资金进入分级基金市场,引发市场波动,此前制造过分的整体大幅溢价,类似分级b也可能会被交易所停牌。实施停复牌会干扰市场的正常交易,除非出现极端特殊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交易所大概率上不会用这一招。
此外,如果发生了类似去年股灾时期暴跌的极端情况,基金公司可以跟交易所申请禁止客户赎回,不过,貌似去年股灾的时候,基金公司也没有出现禁止客户赎回的行为,因为一旦禁止客户赎回,这涉及到基金公司的声誉问题,一般情况下,资管行业,信誉至上,估计基金公司还是会非常谨慎的。
变化四:删除了B类份额于下折算基准日下午停牌一小时处理的规定。
2016年9月征求意见稿发布以来,市场各方高度关注。上交所采纳了部分市场意见,对《指引》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和完善,比如删除了B类份额于下折算基准日下午停牌一小时处理的规定。
下折基准日,就是分级基金母基金暂停申赎的那天,B类份额下午可以正常交易,不停牌了,进一步激活B类份额的市场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