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容易招致自我毁灭

问题的由来。阿里·德赫斯曾经写了一本书《长寿公司》。在那本书中,德赫斯发现,截止到1983年,1970年的《财富》500强公司中有1/3已不复存在,它们不是被收购、兼并,就是被拆分。德赫斯还引用的一项荷兰的研究表明,在日本和欧洲,公司的平均生命周期是12.5年。并且,德国公司的生命周期已经从45年缩短至18年;法国从13年缩短至9年;英国从10年缩短至4年。

汤姆·彼得斯和罗伯特·沃特曼在他们所著的《追求卓越》中,那些备受他们赞誉的62家“卓越”公司,在随后的20年中,其中绝大多数公司,比如西尔斯、施乐、IBM和柯达等等一些优秀公司,都遭遇了严重的困难。有些公司似乎成功地摆脱了困境,有些公司正在为摆脱困境而顽强挣扎,有些公司则已经倒闭或在未来的不久也将倒闭。于是就引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优秀公司为什么会衰败?

埃默里大学教授杰格迪什·谢斯先生长期关注这个问题。谢斯教授最感兴趣的是,这些作为卓越公司的代表后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连卓越公司都会土崩瓦解?为什么优秀公司都在重蹈覆辙?怎样避免衰败宿命的罪与罚? 谢斯发现,当公司走向卓越时,它们常常会在不经意间养成影响其成功的坏习惯。这些致命的毁灭自己的习惯,归结起来就是:自欺欺人、傲慢、自满、竞争力依赖、竞争近视、数量沉迷以及领地守护,它们构成了“毁灭优秀公司的七宗罪”,这也是书名的由来。

当公司走向卓越时,它们常常会在不经意间养成影响其成功的坏习惯。 随着时间的流逝,坏习惯有时会变得非常严重并使公司不能自拔。其中最大的坏习惯,即毁灭优秀公司的第一宗罪“自欺欺人”,是导致其他六宗罪的根源。自欺欺人是人类的一种基本反应,是一种用来逃避面对痛苦事实的可靠的防御机制。比如,一些“优秀”公司将自身存在的问题归咎于外因,诸如天气、战争、货币贬值等等,总是很容易地找到借口。当一个公司走过卑微的初期阶段,开始为自己的伟大创造神话时,自欺欺人似乎就开始了。

值得注意的是,其实公司本身并没有改变什么,它的成功可能如同菲尔·罗森维所说的,一家公司之所以会绩效卓越,往往是许多复杂因素交互作用下的结果。而这些因素,即使我们用“科学”的方法严谨地加以推论,也仅能解开其中部分之谜而已,更别说要将这些因素轻易说成是所有企业经营管理的成败之鉴。只是它的成功一旦笼罩上“光环效应”的时候,公司就会渐渐地产生傲慢的倾向,并开始相信媒体赋予它塑造起来的形象。于是,就有了我们熟知的故事:成功招致自我毁灭。换句话也就是说,在仿佛昂扬向上的表象之下,其衰败的波涛也暗自汹涌。

不过,作者又乐观地认为,坏习惯是可以改掉和克服的。其转折点通常是由危机引起的。危机出现的形式或者是新竞争对手的出现,或者是市场份额的突然减少,或者是技术进步导致公司落伍。出现诸如此类的变化能够招致厄运,但是也可能迫使公司改掉其不良的行为模式。谢斯观察到,许多公司正积极约束其坏习惯,改变其行为,一些公司已经做到了并处在“康复”期。谢斯说他的观点是积极的:“如果你愿意客观地审视自己,发现自己的缺点,你就能彻底改变自己。”

投资者该怎么做?学会识别这些坏习惯显然很重要,并且能够在其优秀“基因”尚未消失之前提前出局。坏习惯总是有征兆的。谢斯教授在分析每一种坏习惯后,都列出了出现的征兆,帮助我们辨别。认识到问题是关键,市场份额下降、净损失和股价的大幅下跌都是容易认识到的部分。最困难的是,今天可行的做法也许明天就会行不通。有一点必须清楚,优秀公司也可能过眼云烟,正如水晶苍蝇拍在我微博中所评论的,但这不代表研究优秀本身将失去意义,因为投资并不需要伴随到海枯石烂,可以只选择最美好的年华。这与研究失败的原因并不矛盾,但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好的,然后也要知道都是怎么坏事的。保持谨慎客观,才能构成完整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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