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市值配售
1、申购门槛
持有沪深单一市场市值1万元
上交所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
深交所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
市值为A股非限售普通股,并不包括优先股、B股、基金、债券或其他证券,非限售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股份市值合并计算
沪深两市的市值不能合并计算,市值可以重复使用
同一天有多只新股发行的,投资者可以用已确定的市值参与多只新股的申购
例如:当天发行5只股票,平均价10元左右,只需买入约20万元市值股票对应申购即将上市的5只股票,每只2万股,合计10万股,需申购资金100万元。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新股申购一经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市值以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市值来确定,T-1日可以卖出(“打新”前一天可卖出持有股票)
2、申购额度:
可申购额度在当天重复使用、多账户打新受限
上交所规定,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且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而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不能用于申购新股。
深交所的规定是,一个投资者只能用一个证券账户进行一次申购,其余申购将被系统自动撤销。深市信用证券账户可用于参与新股申购,以深市信用证券账户参与新股申购应确保其信用证券账户具有一定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3、本次市值配售与以往市值配售区别
A股市值计算不同:新纳入中小板和创业板、融资融券、转融通担保、资管账户的股票市值(当年还没有这类账户和交易方式)
申购款缴纳的时间不同:申购前需足额缴款VS申购前无需缴款,申购成功后才缴款
沪深市值申购时分开计算:沪、深市值不合并计算VS合并计算
沪深证券账户只能申购本市场新股VS两地证券账户可跨市场申购
新增部分:
网下发行引入主承销商自助配售机制
网下发行时需剔除10%的最高报价
个人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IPO网下询价和申购,个人投资者应具备至少5年投资经验
二、网下配售
本次新股改革重要的一点是重新引入了个人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IPO网下询价和申购,新发行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询价方式定价的,符合条件的网下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报价,主承销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1、 网上网下发行比例
总股本4亿以下,网下60%,4亿股以上网下70%,其中网下40%优先向基金和社保配售
2、 回拨机制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
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网上初始发行量的,可回拨给网下投资者
关于回拨:网上申购中签率在1%–2%之间的,网下向网上回拨20%,也就是网上发行60%(4亿股以上的网上50%);网上中签率在百分之零点几的,网下向网上回拨40%,也就是网上发行80%(4亿股以上的网上70%)。按照过去的规律,网上一般中小盘股的中签率在1%以下,这次新股发行价格应该相对较低,破发几率基本极其微小,所以网上中签率应该更低,基本应该在百分之零点几左右,所以网下一般应该向网上回拨,网上最终的发行比例应该是60%–80%.
三、 打新业务流程
T-2 日 市值确认
T日 网上申购日
T+1 资金冻结,验资核算
T+2日 摇号抽签,中签清算
T+3日 公布中签结果,资金解冻
四、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
1、有效申报
上海:
(1)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
(2)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其中,14:55至15:00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当日开盘价的120%且不得低于当日开盘价的80%。 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格作为开盘价。
深圳:
(1)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开盘价不能通过集合竞价产生的,以连续竞价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
(2)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采用收盘集合定价,即对集中申报簿中,以最近成交价为申报价格的买卖申报进行一次性集中撮合。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3)股票上市首日收盘价为收盘集合定价交易的成交价格。收盘集合定价期间无成交的,以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
2、 临时停牌
上海:
(1)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
(2)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
因前款第(1)项停牌的,当日仅停牌一次,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的,当日14:55复牌;因第(2)项停牌的,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
深圳:
(1)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1小时;
(2)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至14︰57.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3、 新股上市初期重点监控的异常行为
(1)同一证券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单日以竞价方式累计买入数量超
过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1‰的;(比如1个亿流通盘的新股,上市当日买入超过10万股就会被监控)
(2)同一证券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进行日内反向交易或频繁隔日反向
交易,且数量较大的;
(3)在集合竞价阶段或收盘前15分钟,通过高价申报、大额申报、连续申报、频繁申报
撤单等方式,严重影响新股开盘价或者收盘价的;
(4)在连续竞价阶段,当最新成交价接近日内最高成交价时,以不低于行情即时揭示的
最低买入价格累计申报买入数量超过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0.2‰的;
(5)申报买入价格高于申报时点之前的行情揭示最新成交价的2%,且数量较大的;
(6)利用市价委托进行大额申报,严重影响新股交易价格的;
(7)本所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新股异常交易行为。
4、监管措施
对于异常交易行为的证券账户,交易所除书面警告、暂停当日交易外,情节严重的将认定账户所有人为不合格投资者,限制其一定时期内参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的权限。 对于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涉嫌违法 的,将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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